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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拟货币”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的犯罪风险和无罪辩护

【简介】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博彩网站支持虚拟货币平台充值,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通过大量C2C交易掩盖博彩资金的转移路径,增加了资金溯源难度链。利用虚拟货币/虚拟游戏币等模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实践中出现了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赌博分数模式。玩家(赌徒)支付资金给跑者,跑者支付虚拟货币到博彩平台下注,然后庄家用虚拟货币兑现给跑者平台或虚拟货币接受者,这是很常见的。

根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等文件精神,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只能用于兑换发行公司提供的指定货币。范围内、规定期限内,以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积分等形式为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游戏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换取任何其他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说,虚拟货币只能用于指定用途,不能兑换成人民币。是否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双向兑换服务,是博彩网站与合法游戏网站的本质区别。因此,行为人利用“虚拟货币”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犯罪风险,根据提供协助的行为不同,所涉犯罪行为也有所不同。如果您涉嫌开设赌场,请讨论如何捍卫自己的清白。

【文字】

一、开赌场罪的可能共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知故犯开设赌场罪的并为他们提供场地、技术支持、资金、资金结算等服务,是开赌场罪的帮凶。”

例如,在某网络开设赌场罪中,玩家在游戏平台进行单向充值或从某网络购买获得虚拟积分后,玩家账户中的虚拟积分账户可以通过一定的网络兑换成人民币。游戏平台通过某网提供的兑换服务组织玩家进行线上赌博,获得收益,某网工作室也通过高价卖低虚拟分获得收益。因此,游戏平台和XX网采用互联网技术,XX网为玩家进入游戏平台赌博提供虚拟积分和人民币的双向支付服务,使游戏平台成为赌博网站,XX网成为一个游戏平台。作为游戏平台的一部分,其行为应与游戏平台整体评价,某网络的行为也构成开赌场罪。

如陈某某开赌场罪:被告人陈某某在网上以16万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BMA承兑汇票交易平台,为他人在该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交易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从中获利。明知BMA受理平台服务的天龙国际网站是赌博网站,陈某某仍利用该平台帮助天龙国际赌博网站在网站上充值,以获得交易5%的服务费来自赌博网站的金额。将赌金转换为可出售变现的虚拟货币,同时也帮助天龙国际博彩网站转移赌金并从中获利。最后,他被发现是开赌场罪的共犯。

田某某、沉某某开设赌场罪:沉某某明知他人从事货币交易虚拟货币被盗如何报案,利用赌博网站实现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仍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原审被告人谢某2、谢某1、付某某、史某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博网站接受投注,但仍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协助收取赌博资金情节严重;田某某、洪某某、薛某某、黄某某、李某某、刘某某明知他人开设博彩网站接受投注,仍提供会员发展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情况很严重。以上人员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也有不法分子以电子商务为幌子,通过QQ、微信等渠道发送虚假图片,向赌博网站和赌博平台宣传、吸引赌博参与者进行网络赌博的情况。博彩网站接受虚拟货币Tether作为赌注,通过“杠杆”放大本金,选择虚拟货币涨跌作为投注方式进行赌博,充值、下注、提现等交易过程中收取手续费在本案中,肇事者无疑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为赌博网站提供金融支付结算服务,收取的服务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共收取赌金20万余元。是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在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肇事者的利润和协助收取的赌金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可以争取无罪。

二、事先不知道,知道后提供帮助的,可能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罪

如果事先不知道不参与谓词犯罪,但后来知道是赌博、开赌场等犯罪所得的赃款,并提供“跑分”业务帮助完成转账和交付资金,可能构成隐匿犯罪所得罪。即代表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故意窝藏、转移、购买或出售。

例如,在邱某某、罗某某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赌客在赌博网站上充值人民币。各被告人提供银行卡收款后,按照网上要求在“火币”网站上购买了资金。 “火币”并转账至指定的虚拟货币地址;继续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划转,最终让被告人邱某某完成了上级犯罪嫌疑人对资金的最终控制,法院最终掩盖了邱某某犯罪所得的定罪处罚。

当然,对于“明知”,应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所得的情况、犯罪所得和所得的种类和数额、转换、转移的方式和行为犯罪所得和收益。全面识别个人陈述等主观和客观因素。变相、隐匿犯罪所得罪的前提是上游犯罪(赌博)成立,上游犯罪不成立,不构成犯罪。

三、可能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例如,在彭某某帮助信息和网络犯罪活动中,被告人彭某某在网上遇到了矿工老板,矿工老板告诉他,在缅甸和迪拜的网络赌博的钱需要变现,彭某某需要提供。银行卡,对方把钱放在银行卡上,然后让彭某某用钱在火币上购买U币(数字货币),购买后将U币交给他们。对方按照银行卡收据的1.2%给予佣金。法院认为:彭某某等人用该款购买U币,应他人要求将其转至他人指定账户。彭某某等人的行为实质上是为他人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协助的行为,在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起到了帮助作用。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由于隐匿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相似的表现形式,一直是司法实践中难以区分的两种罪名,但仔细研究仍存在本质区别。

隐匿犯罪所得罪是隐匿、隐匿犯罪所得罪的任择性犯罪之一。掩盖犯罪所得罪的前提是上游犯罪已经发生,行为人隐匿或者隐瞒的就是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技术支持的犯罪行为。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利用信息网络上游实施犯罪的一部分,属于帮助行为的常态化。两罪所侵犯的对象不同。同时,从客观行为的角度来看,区分两种犯罪的关键在于上游犯罪是否已经实施,以及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可以作为上游犯罪的一部分进行评价。

四、事先不知道是赌钱,后来知道可能是赌钱,没有提供帮助:无罪

以李某某无罪案为例:李某某系四川省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网站平台及“* *》手机APP软件。 2020年1月,杨某某与李某某协商,将**网站平台完善为可进行USDT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的平台,并承诺李某某除研发费用外,可交易一定数量的USDT虚拟货币。平台上的数字货币。委托(本协议未履行),李某某知道自己正在帮助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结清资金虚拟货币被盗如何报案,完善**网站平台,开发“**”手机APP目的是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李某某获利100万元。

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原因如下:

一、李某某是否明知为上游违法犯罪目的对网站进行改造,但主观故意未能查明。经审讯,李某否认“明知故犯”,辩称自己创办的公司主营业务是网站和软件的开发生产,接手该业务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听说在网站上购买虚拟货币的人可能使用赌金进行交易,但李某某辩称不知道平台或交易客户是否使用赌金,也不确定真实性,称从那时起,它就没有得到维护。 因此,证明李某某主观认识的证据仍不能满足准确、充分的要求。

第二,从客观行为上看,未起诉的李某某对涉案网站和平台进行改造维护,并收取各类费用共计100万元,属实。对收取的费用是否超过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了核查,未对李某某对涉案网站和平台的维护、维护时间、频率等具体情况进行核查。

五、开赌场罪中,力争从犯清白

对于上述情况,犯罪人构成开赌场罪的,可以寻求从犯的辩护,以达到无罪的效果。

例如:在林某某以开设赌场罪无罪的案件中,林某某是该犯罪集团的成员,是从犯。他一共吸引了27个赌博参与者的注册账户,其中6个充值账户,充值金额为14,927.22257 Tether,折合人民币95,608.86人民币;非法获利6,763.00元(底薪6,056.00元,提成707.00元)。我们可以看到,他能赢的赌徒和赌资是相当高的,但由于林某某是从犯,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了不起诉(无罪)的结果。

在吴某某赌博犯罪案中,各赌博网站以“重庆石狮彩票”、百家乐、钓鱼游戏等项目为赌博形式,通过国内代理招募国内赌徒丁某某成为网站注册会员在线赌博.赌客向网站提供的收款账户汇款后,网站后台会将等额的虚拟货币充值至会员账户。会员在网站上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投注和赌博,然后通过网站的提现功能将虚拟货币兑现。博彩网站共接受博彩667人,总金额4.065.674万元。因吴某某有从犯情节自首,主动认罪认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吴某某。

使用“xx传奇”和“传奇”游戏中的“xx城”设置掷骰子和下注大小的方法来操作在线赌博,系统设置为自动提取1%的赌博每轮获胜者的资金,“元宝”虚拟货币代理的招募条件是支付代理费2万元,每次充值不少于3万元。 “元宝”可等额兑换“开心豆”,玩家使用“开心豆”在“xx城”参与赌博。王某某提供了自己和母亲姚某某的银行账户,为同案被告陈某某提供了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从同案被告邹某某处收受了47笔赌博资金133万元。事发后,王某某退出赌都1187544.03元。检察院认为,王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开立赌场,为他人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共犯,自首,决定不起诉王某某。 .

在司法实践中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网络赌博的,明知是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广告等协助或服务的,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开赌场罪.同时,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包庇、隐匿犯罪所得罪。因此,有必要结合主客观行为来分析行为人所构成的犯罪。但是,如果肇事者事先不知道这是赌钱,后来知道可能是赌钱,事后没有提供帮助,他是无辜的。一个大点。对情节较轻的肇事者、共犯、返还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的,也可以争取不起诉(无罪)。

张春律师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星期二撰写